1995年12月29日,安微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,以强奸罪判处邪教组织“被立王”首犯吴扬明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生。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下达了死刑核准执行命令,宣判结束后,吴扬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。
“三进宫”
吴扬明,男,初中文化,安徽省颍上县陈店乡大谢行政村小何庄人。主要特征:倒睫眉,爱流眼泪,腰间常系一条毛巾擦眼泪。吴扬明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,1983年吴扬明与胞兄吴月明、吴亚山等人一起到河南省固始县拜见“呼喊派”分子徐洪田,接受了“呼喊派”的主要观点,回去后在颍上县发展信徒1000余人。该年10月,在安徽省打击取缔“呼喊派”时,吴月明等人被逮捕,吴扬明被公安机关依法收审后教育释放。但是吴月明、吴扬明等人不思悔改,1985年又恢复活动,设立聚会点,发展信徒,并狂妄地宣称:“被公安机关关一次就成一次神,我们没有罪,共产党干部都是作恶的魔鬼,我们要用福音救中国。”吴扬明在自己家搭大棚、支大锅,聚集数百信徒同吃同住,狂呼乱喊。1986年12月,颍上县公安机关打击取缔“呼喊派”活动时,吴扬明等骨干分子又依法收审,后教育释放。1987年初,吴扬明又与徐洪田等人串联活动,并大、肆散布“世界末日来临,共产党江山不长了”,要建立“基督国”等反动言论,又在颍上县建立7个聚会点,发展成员千余人。同年9月,颍上县公安机关将徐洪田、吴月明、吴扬明等人逮捕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。1988年底,吴扬明刑满释放后,积极外出串联。1989年4月,吴扬明在利辛县进行“呼喊派”活动时被抓获,被判处劳动教养3年。1990年11月,吴扬明向劳教农场请假探亲,逾期不归。
创建“被立王”
1988年底,吴扬明刑满释放后,由于当地“呼喊派”骨干分子把持了“呼喊派”组织的领导权,吴扬明等人窜至河南省固始、鲁山等地串联,从河南“呼喊哌”骨干手中得到一些“呼喊派”宣传品。回安徽以后,吴扬明根据《圣经-路加福音》中有一句“被立”的说法,歪曲解释,自封“被立王”。宣称“现在没有耶稣了,神要借着人讲话传道”,他在传“教”时把《圣经》中“耶稣”二字全换成“被立王”。吴首先在阜阳地区的颍上等地发展信徒,后又以阜阳为据点,派“奉差”到各地传“教”。从1991年10月至1995年,“被立王”在全国20多个省、市、自治区(包括台湾)建立了数百个分支构和非法聚点。
严密的组织体系
“被立王”组织奉吴扬明为“父王”,1993年7月,吴扬明在徐州的一次会方上宣布下设16个权柄,依次是:主母、精金、珍珠、真诚、奉献、玫瑰、盼望、开心、新心、良善、蓝宝石、献身、专心、巧妙、颂扬、常青。在16权柄下设“奉差”,主要任务是外出“做工”(传“教”、发展成员、建立新点)。“被立王”为“奉差”统一购买衣物,外出“做工”时还统一发给生活费。“奉差”分成两人一组(一人是“代权人”,即负责人,另一人是“服权人”,帮助“代权人”工作)。个出建立新据点,称“开荒”。“开荒”的人定期回总部汇报。条件成熟地区,可从教徒中再选出新的“代权人”层层向下发展。
“被立王”要求入教信徒都要另起一个“灵名”(即代表灵魂的名字),相互交往和接触时不再用真名实姓。吴扬明还为信徒定下四条戒律:(1)早晨5点起床,祷告半小时或1小时。(2)每天吃两顿饭,最多两个菜,不能和家人一起吃;只能喝白开水;禁吃零食、水果;不准穿紧身衣、搽粉描眉;不准坐兄弟的车,不准在夫妻间内室休息等。(3)不准看电视,自己衣服自己洗。(4)每5天或7天和信徒“交通”(开会)一次,但必须在暗中进行。
大搞个人崇拜
“被立王”吴扬明为了使信徒相信自己是“真神”,是“耶稣再次降临”,在传教时大搞封建迷信活动,以树立信徒对自己的绝对崇拜。早在“被立王”活动之初,信徒在聚会时就在会场中间摆一张桌子,桌子上放一把椅子,披上红布,吴扬明坐在上面,所有参加聚会的人都跪着朝拜。后来,吴扬明又规定在全国各处传教的“奉差”每月召开一次会议,“奉差”要带其任命的正、副“权柄”前来朝见他。女信徒先进屋,男信徒后进屋,坐着等候。然后进来6个女人,分坐在屋中台上的桌子两边,之后吴扬明才进屋,坐在台子中间。接着信徒跪拜,吴还礼,“奉差”逐个磕头汇报在各地“做工”的情况。吴扬明装模作样地讲“道”,并分发其所著的《揭开伊甸园的奥秘》、《权柄与顺服》等书。平时,吴身边常有6个女人同吃同住。她们都把吴扬明当作神的化身,对其顶礼膜拜。
诈财骗色
“被立王”用所谓“圣经”里要奉献十分之一财产的说法,要求信徒“聚集财宝在天上”,以此诈骗信徒的钱财。吴明扬本人就骗得人民币数十万元,作为活动经费,吴曾购买二辆旧上海牌轿车、二台打字机,并购买大量补品供自己享受。有些钱用于统一为女信徒购买衣服,发给“奉差”路费和生活费。
吴扬明以“神”自居,要求信徒不仅要对其“灵魂崇拜”,还要“肉体崇拜”,要把身体献上,要以“赤身裸体迎接神”,“与神合二为一”为荣。宣扬“女信徒必须与‘神’发生肉体关系,才能在神的国度里有名,这就是神对凡人的‘蒙召’”,“只有被‘蒙召’,才能表示对‘神’是虔诚的,‘神’才会保佑,外出‘做工’才能有神力”。他把“蒙召”说成是“神召选你们,洁净你们,保护你们”;把愿不愿意接受“蒙召”看成是对“神的虔诚与否”。一些女信徒上当受骗,被吴扬明强奸。
吴扬明隐藏的窝点中设有密室。密室分内外二间,内间为“蒙召”之处,外间是女信徒等候的地方。女信徒在外间排队,轮到谁,谁就进去。里面放一张床,吴站在床前,女信徒进内间,先跪在“被立王”的脚前,吴说:“女的必须受‘神’的‘蒙招’,把身体献给神,才能得救”等,然后进行奸污。奸污后没有神名的,给起个神名。他还规定受“蒙招”的女青年,未婚的不准再结婚,已婚的不准再与丈夫同床,因为其肉体已属神,不再属凡人了,要专心侍候“神”。吴身边的六名女信徒长期与吴同居,并有数人为其生了孩子。
吴扬明还要求“奉差”每次外出“做工”都要带“建殿材料”(女青年)回来。有的“权柄”曾因未向吴扬明呈送“建殿材料”而受到吴的批评。
吴扬明为了维持信徒对自己的崇拜,要求信徒在灵魂上、思想上绝对忠诚,不准信徒读书、看报、看电视,不准与外人接触,除了吃饭睡觉,就是学习背诵吴自撰的小册子,信徒稍有违背,吴便大发淫威。吴扬明为了达到使女信徒对他的绝对服从,对凡违反了他的规矩和不愿意接受“蒙召”的女信徒,采取殴打体罚关禁闭和家人受牵连等恐吓手段制服她们,控制她们。1994年2月,吴扬明召集十位“主”向其悔罪,其中一“主”因说出了“父王”何时才能跳出女人圈子的想法,被吴狠踢了几脚,责令全体罚跪一夜。第二天该“主”又被送到一信徒家中关禁闭,
长达一个月,大小便也不准出屋,期间只发给30斤挂面、1斤盐。还要求其在禁闭期间,将《揭开伊甸园的秘密》、《权柄与顺服》两本小册子各抄写出两遍。
煽动宣传
“被立王”用诈骗来的钱购买打字机、油印机等印刷工具,指使骨干建立秘密印刷点,油印吴扬明编写的《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新生命》、《完全的道》、《生命的道》、《生命的经历》、《完全人的道》、《历经基督的身体》、《怎样治理教会中的混乱》、《城与殿的混乱》、《揭开伊甸园的秘密》、《牧养教会》、《权柄与顺服》、《喂养不同犯罪的人》等近20种小册子,每册油印数千册,分发给“奉差”,让他们在外出传播“被立王”邪说时散发。
在这些小册子中,大肆散布反动言论,恶毒攻击党和政府。胡说什么“耶稣已过时,只有‘被立王’才是惟一真神”,散布“大难就要来临,人要死去三分之一,只有信‘被立王’才能得救”,“2000年,世界末日来临,‘被立王’就要在世上做王,掌握政权,不信‘被立王’的人都有得死。把矛头指向党和政府,把党和政府比作“撒旦”,宣扬每个人真正的仇敌是撒旦,其从小是蛇,如今已成大红龙,它是喝尽使徒、先知的血才长得肥大通红的”。宣称他的目标就是要“推翻撒旦政权,建立新天新地的神国”。
活动诡秘
“被立王”主要在边远农村、城郊结合部活动。“奉差”都是直接到农村有病的人、有困难的人家中传播,然后再通过“亲传亲”、“友传友”的方式发展。为适应农村环境,“被立王”规定,“主”和“奉差”不准唱流行歌曲,不准穿裙子。聚会活动也都选在晚上进行。吴扬明本人昼伏夜出,行踪不定。一般晚上七八点钟外出,次是凌晨就转移。每到一处,都是突然出现,从不事前通知,外边还要布岗放哨。此外,还经常变换住宿地点,从不在一地连住三天。别人开车前来接送,也只到路口、村边,不让知道具体地址。但百密总有一疏,吴扬明再狡猾,最终还是落入了人民的法网。
“被立王”被擒
1995年1月7日,安徽省蚌埠市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察,在该市吴扬明设立的一个秘密活动点中将吴扬明及7名骨干抓获。
法院对“被立王”主犯依法进行审理,法庭出示大量受害人陈述、证人证言和证物。吴扬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,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另外几名同案犯也对自己协助吴扬明强奸女青年的罪行供认不讳。“被立王”终于栽进了自掘的坟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