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事“全能神”邪教活动三人被判有期徒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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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5-07-19 22:51

 6月30日,“全能神”邪教组织成员潘某、蒋某、王某分别被县人民法院判处5年、4年、2年有期徒刑。

 潘某等三人从事“全能神”邪教活动多年,在县内及周边地区公开进行邪教宣传活动,并积极发展信徒。其中,潘某2012年担任磐安县“全能神”组织“浇灌执事”职务,2013年11月以后又担任磐安“16号教会”“带领”职务;蒋某2006年担任安文镇“全能神”组织“带领”职务;王某2012年5月开始负责方前镇“16号教会”“传福音”任务。2014年,三人在进行邪教宣传活动时分别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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